
公告日期:2023-03-13
关于
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新增重大借款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1 控租 01 188132
21 控租 02 188596
21 控租 03 188734
22 控租 01 137899
23 控租 01 138855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21控租01
发行主体: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证券代码:188132.SH。
债券余额:6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4 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含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即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按照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起息日:2021年5月25日。
利息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2022年至2025年每年的5月2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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