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5 17:28:24 股吧网页版
13884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3中金G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4


债券代码:138841 债券简称:23中金G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中金G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中金G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就“23中金G1”的转售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简称:23中金G1

2、债券代码:138841

3、回售登记期: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4、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10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通过固定收益 证券综 合电子 平台或 上海证 券交易 所认可 的方式 办理撤 销回售 撤 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5年1月17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利率选择权情况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下调155个基点,即2025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1.4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3中金G1”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3中金G1”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3中金G1”(债券代码:138841)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1,000,000手,回售金额为1,000,000,000.00元。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1,000,000,000.00元。

(二)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合规性的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9〕70号)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其他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条款约定及其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转售时间安排。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沟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