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21
债券代码:151545.SH 债券简称:19金纾 03
债券代码:175825.SH 债券简称:21鲁金 01
债券代码:185505.SH 债券简称:22鲁金 01
债券代码:185701.SH 债券简称:22鲁金 02
债券代码:138831.SH 债券简称:23鲁金 01
债券代码:138962.SH 债券简称:23鲁金 02
债券代码:115754.SH 债券简称:23鲁金 03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重大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现对于公司进行重大投资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重大投资的背景和目的
根据公司战略部署及发展需要,本公司受让150亿股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股份。
恒丰银行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恒丰银行变更股权事宜的批复》(金复〔2024〕70号),同意公司受让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持有的恒丰银行150亿股股份。受让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恒丰银行518.38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6.61%。
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企业名称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 2003-12-16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
法定代表人 彭纯
注册资金 82,820,862.72万元
实缴资本 82,820,862.72万元
接受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
行股权投资;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相关业
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中央汇金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资信情况和诚信情况良好。
中央汇金非本公司关联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汇金资产总额63,684.59亿元,净资产58,628.64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524.73亿元,净利润5,387.81亿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为中央汇金持有的恒丰银行150亿股股份。
(一)标的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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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