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债券代码:138800 债券简称:铁建YK03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025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
? 本息兑付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
? 债券摘牌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5年12月29日开始支付自2024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为保证本次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铁建YK03。
3、债券代码:138800。
4、发行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
期”),在每3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3.75%。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首个周期计息期限自2022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间每年的12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若在某一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重新定价周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方案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兑息金额:按照《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铁建YK03”的票面利率为3.75%,每手“铁建YK03”兑付本金为1,000元,每手“铁建YK03”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37.50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6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和剩余全部本金。
4、本息兑付日:2025年12月29日。
5、债券摘牌日:2025年12月29日。
三、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