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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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41,966.85 万元、374,315.90 万元、294,429.33 万元和 257,845.4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76%、8.11%、6.49%和 5.33%;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1,032,930.78 万元、1,289,181.81 万元、1,140,279.20 万元和 1,142,874.4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15%、27.94%、25.13%和 23.64%。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主要欠款方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财政局、无锡高新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等,产生原因为应收代建工程款、征土拆迁款、股权转让及往来款等,如果款项不能够按时结付,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的流动资产分别为 2,603,026.51 万元、2,773,579.00 万元、2,602,625.87 万元和 2,939,167.28 万元;流动负债分别为
739,554.45 万元、802,096.05 万元、899,140.33 万元和 1,019,692.93 万元。发行人
近三年及一期末的流动比率较为合理,分别为 3.52、3.46、2.89 和 2.88,但经营性现金流入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分别为 569,256.95 万元、441,749.92 万元、894,624.06 万元和 316,410.36 万元,其对流动负债的覆盖率相对较低,发行人存在短期偿债所需经营性现金流入不足的风险。
(三)近三年末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总额分别为 207.27 亿元、233.00亿元、239.68 亿元和 251.38 亿元,发行人偿债压力较大,若受到市场环境与国家政策影响,抗风险能力下降,可能引发发行人资金链紧张和偿债困难。
(四)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受限资产为 662,499.71 万元,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34.09%。发行人受限资产较多,一旦发生银行借款无法按时偿付的情况将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和处置的情况,将极大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
(五)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本部及子公司对集团外提供担保合计达人民币 597,186.69 万元,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30.72%,发行人对外担保数额较高,被担保对象均为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基本正常。如未来被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六)近三年,发行人的补贴收入分别是 24,174.50 万元、22,714.55 万元和
28,184.42 万元,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高。发行人盈利能力对补贴具有一定的依赖性,若未来发行人财政补贴难以持续,发行人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是 32,642.98 万元、11,765.11 万
元、14,454.26 万元和 9,770.18 万元;其他收益分别是 24,033.26 万元、22,570.68
万元、28,331.41 万元和 11,600.71 万元;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234.70 万元、1,040.77
万元、222.40 万元和 212.90 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净利润的来源主要为投资收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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