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9
138796 23 G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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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2022 年 12 月
1、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20 号”文注
册,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本期债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4、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00%-4.8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具体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视发行时上交所相应交易规则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T-1 日)14:00-17:00 向网下投资者
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于 2023 年 1 月 3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专业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参与本期债券网
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5,000 手(500 万元),超过 5,000 手的
必须是 5,000 手(5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专业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有 关本期发 行的 相关资 料, 投资者 亦可 到上 海 证券交易所网 站 (http :
//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证监许可【2021】3120 号核准,发行人获准注册在境
本次债券 指 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
元(含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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