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7
债券代码: 138692.SH 债券简称: 22 铁京 Y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2025 年 7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北京局”、“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泰联合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铁北京局”)的控股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通知,免去童旭升监事职务,中铁北京局不设监事会、监事。
截至目前,中铁北京局已完成章程修订。根据最新公司章程,中铁北京局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承担董事会监督的日常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二、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事项预计不会对中铁北京局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中铁北京局章程已完成修订。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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