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负债总金额超过流动资产总金额为人民
币 942,090,734.94 元。基于本公司负债情况及营运资金需求,管理层充分考
虑了本公司现有的资金来源,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未使用的
银行及金融机构借款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7,514,760,211.37 元。基于以上考
虑,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有足够的资金满足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不短于 12
个月的营运资金需求及清偿到期债务。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
基础。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
间。本集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由于项目建设期、房地产开
发期间较长,其营业周期一般超过一年,其他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为一年以
内。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
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
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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