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08
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北京首科集团公
司与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于 2014 年 1 月 3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获得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08964117X3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00,000,000 元。本公司的股东分别为:北京首科集团公司认缴出资人民
币 500,000,000 元,实缴出资人民币 500,000,000 元;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
中心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2,000,000,000 元,未实际出资。
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及新修改的公司章程,公司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2,500,000,000 元减至人民币 500,000,000 元,北京高技术
创业服务中心退出股东。于 2018 年 9 月,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将北京首
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 500,000,000 元资本金由北京首科集团代持
变更为市科委直接出资的请示》的批复,将北京首科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本公
司 100%股权变更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持有。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 民 币 500,000,000 元 ,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实 缴 出 资 人 民 币
500,000,000 元,股权比例 100%。
本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企业孵化。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请见附注六,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
本财务报表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由本公司内设有权机构批准。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
示。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4)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
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
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的影响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
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
(a) 金融资产
(i)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
融资产划分为:(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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