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0
债券代码:163231 债券简称:20 首创 01
债券代码:163545 债券简称:20 首创 02
债券代码:137559 债券简称:22 环保 Y1
债券代码:137560 债券简称:22 环保 Y2
债券代码:137937 债券简称:22 环保 Y3
债券代码:137938 债券简称:22 环保 Y4
债券代码:138604 债券简称:22 环保 Y5
债券代码:138944 债券简称:23 环保 Y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被
采取留置措施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原“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由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以下简称“20首创 01”)、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以下简称“20 首创 02”)、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2 环保
Y1”、“22 环保 Y2”)、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2 环保 Y3”、
“22 环保 Y4”)、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2 环保 Y5”)、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 首创 Y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东方投行作为“20 首创 01”、“20 首创 02”、“22 环保 Y1”、“22 环
保 Y2”、“22 环保 Y3”、“22 环保 Y4”、“22 环保 Y5”和“23 环保 Y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就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邵丽女士实施留置措施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20 首创 01:
1、债券名称: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期限
和品种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债券发行前根据有关法律、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的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7、起息日:2020 年 3 月 6 日。
8、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3 月 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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