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16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99号)
2022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可续期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海通恒信”)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130 号)。
2、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
3、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合计 178.70 亿元;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
度和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3.17 亿元、
11.16 亿元和 14.12 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2.81 亿元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债券利息的 1.50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含 12.0 亿元)。本期债券采
用分阶段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7、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专业机构投
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将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
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0、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
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
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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