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1-16 16:41:32 股吧网页版
138575: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6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599 号)

2022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 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4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2 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主体信用 AAA
等级
本期债券信用等 AAA

资信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78.7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2.81亿元(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二)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分别为-102.79 亿元、-41.93 亿元、-37.59 亿元和-0.61 亿元。2019 年度至 2021 年
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主要是因为发行人把握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契机,不断扩展业务规模,资产和负债规模都快速增长。鉴于公司支付的租赁资产款项为一次性支付,而租金回笼将依据合同分期收回,所以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预计未来几年发行人资产规模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用于支付购买租赁资产的款项仍将超过租金的回流,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出大于流入。

(三)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 844.65 亿元,其中短期借
款 83.40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不含租赁负债)余额 399.10 亿元,合计占最近一期末有息负债比重为 57.12%,存在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11、1.16、1.07 和 1.05,流动比率基本稳定,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具有一定覆盖能力。尽管发行人已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根据月度及季度的资金头寸动态监控及管理短期借款的规模,并就现金储备设立了多项指标进行监控,但是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短期借款规模及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规模仍可能持续增加,可能引发短期偿债风险。

(四)发行人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的利润总额分别为
18.01 亿元、14.88 亿元、19.32 亿元和 10.20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3.55 亿元、
11.16 亿元、14.13 亿元和 7.65 亿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融资租赁业务板块,上述板块盈利能力与市场整体利率水平以及流动性状况紧密相关。未
来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以及央行货币政策出现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出现一定的波动风险。

(五)租赁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发行人用于租赁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的资金除部分来源于自有资金外,银团借款、双边银行贷款及发行债券与债务工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