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债券代码:152413.SH/2080048.IB 债券简称:20 陕煤一/20 陕煤债 01
债券代码:152494.SH/2080152.IB 债券简称:20 陕煤二/20 陕煤债 02
债券代码:185534.SH 债券简称:22 陕煤 Y1
债券代码:185783.SH 债券简称:22 陕煤 Y3
债券代码:137891.SH 债券简称:22 陕煤 Y5
债券代码:138564.SH 债券简称:22 陕煤 Y6
债券代码:138725.SH 债券简称:22 陕煤 Y7
债券代码:138938.SH 债券简称:23 陕煤 Y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
基金小镇 B7 栋 401)
2024 年 8 月
声 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陕煤集团”)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国资任【2024】29 号文决定,聘任谢辉、惠宏军、朱桂玲、许蓁蓁、张育安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马宝平、王建利、肖新房、魏铁平、闫占社不再担任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职务。
截至发行人公告出具之日,上述新任职董事均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和债券的情况,不存在公务员兼职行为。
二、影响分析
公司上述人员变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0 陕煤一/20 陕煤债 01”、“20 陕煤二/20 陕煤债 02”的
债权代理人和“22 陕煤 Y1”、“22 陕煤 Y3”、“22 陕煤 Y5”、“22 陕煤 Y6”、“22
陕煤 Y7”、“23 陕煤 Y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董事发生变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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