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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15:34:39 股吧网页版
13856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第十三次重大事项(发行人重大诉讼提示性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7


债券代码:185683 债券简称:22东兴G1

债券代码:185857 债券简称:22东兴G2

债券代码:137930 债券简称:22东兴G5

债券代码:138563 债券简称:22东兴G6

债券代码:115601 债券简称:23东兴G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年第十三次重大事项

(发行人重大诉讼提示性公告)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22东兴G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2东兴G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以下简称
“22东兴G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五期)(以下简称“22东兴G6”)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东兴G1”)的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22东兴G1”、
“22东兴G2”、“22东兴G5”、“22东兴G6”和“23东兴G1”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2 东兴 G1”、“22 东兴 G2”、“22 东兴 G5”、“22

东兴 G6”和“23 东兴 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上述债券持有人
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
证券现就发行人涉及的重大事项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发布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提示

性公告》,内容如下: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发行人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美尚生

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民事裁定书》,裁定适用普
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发行人于当日披露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号)。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

如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续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拟依据
《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20〕5 号)等相关规定,接受 50 名以上(含 50 名)投资者特别授权后,申

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发行人将积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及时履行关于本案的信
息披露义务。

二、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2东兴G1”、“22东兴G2”、“22东兴G5”、“22东
兴G6”和“23东兴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
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
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发行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联系人:张昭
联系电话:010-66554066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11楼
联系人:刘嘉慧、邓小霞
联系电话:010-80927268
(以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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