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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8:50:15 股吧网页版
13856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第七次重大事项(发行人关于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进展)临时受托管理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债券代码:185683 债券简称:22东兴G1

债券代码:185857 债券简称:22东兴G2

债券代码:137930 债券简称:22东兴G5

债券代码:138563 债券简称:22东兴G6

债券代码:115601 债券简称:23东兴G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年第七次重大事项

(发行人关于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

承诺制度的进展)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22东兴G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2东兴G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以下简称
“22东兴G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五期)(以下简称“22东兴G6”)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东兴G1”)的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22东兴G1”、
“22东兴G2”、 “22东兴G5”、“22东兴G6”和“23东兴G1”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2 东兴 G1”、“22 东兴 G2”、“22 东兴 G5”、“22

东兴 G6”和“23 东兴 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上述债券持有人
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
证券现就发行人涉及的重大事项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适用

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进展公告》,内容如下:

前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泽达
易盛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相关调查。根据《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
施规定》,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申请,上

述申请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详见发行人次日发布的《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进展的公告》(2023-
043)。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承诺认可

协议>并缴纳承诺金的议案》,与中国证监会签署《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认可协
议》(以下简称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交纳相应承诺金。同日,发行人收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中止调查决定书》(证监承诺中查字[2024]1 号),中国证监
会依法决定中止对发行人的调查。

后续,发行人将按照《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相关条
款,根据协议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2东兴G1”、“22东兴G2”、“22东兴G5”、“22东
兴G6”和“23东兴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
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特此提请投资者关
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发行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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