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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24 15:42:16 股吧网页版
13856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第五次重大事项(发行人重大诉讼进展)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4


债券代码:185683 债券简称:22东兴G1

债券代码:185857 债券简称:22东兴G2

债券代码:137929 债券简称:22东兴G4

债券代码:137930 债券简称:22东兴G5

债券代码:138563 债券简称:22东兴G6

债券代码:115601 债券简称:23东兴G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年第五次重大事项

(发行人重大诉讼进展)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2东兴G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2东兴G2”)、东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
一)(以下简称“22东兴G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2东兴G5”)、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以
下简称“22东兴G6”)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东兴G1”)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22东兴G1”、“22东兴G2”、
“22东兴G4”、“22东兴G5”、“22东兴G6”和“23东兴G1”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2 东兴 G1”、“22 东兴 G2”、“22 东兴 G4”、“22

东兴 G5”、“22 东兴 G6”和“23 东兴 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

对上述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
定,中国银河证券现就发行人涉及的重大事项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发布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

告》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补充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泽达易盛案(以下简称“本案”)
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发行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发行人为 11 名被告之一。

涉诉金额:目前 12 名原告的合计诉讼请求金额为人民币 821,531.01 元,最

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会对发行人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涉诉金额对发行人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无重大影响;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
判断对发行人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2 号)。2023 年 7 月 19 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上海金融

法院泽达易盛案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相关信息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诉讼当事人、案由及诉讼方式

原告:胡邦伟等合计 12 名自然人投资者。

各原告推选的拟任诉讼代表人为胡邦伟和周安心。

诉讼代理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智斌。

被告: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林
应、应岚、隋田力、王晓亮、姜亚莉、发行人、胡晓莉、陶晨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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