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1-08 10:55:16 股吧网页版
13854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能源保供债)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08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翔路 11 号)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能源保供债)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74 号文同意发行
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注册。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能源保供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批文下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简称:22 南网 02,债券代码:138541。

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合计发行共不超过 2,500 万张(含 2,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00 元/张。

三、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四、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五、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20%-3.2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无评级。本期公司债券符合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条件,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七、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43,673,470.72 万元(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净利润为 932,187.33 万元(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0.70%,母公司资产负
债率为 59.28%;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净资产为 43,673,471 万元,发
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0.70%。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
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
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八、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可以认购本次债券。

九、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
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十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