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1-08 09:11:07 股吧网页版
138535: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08


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151 号金城中银大厦 B2201 室、
B2301 室、B2401 室)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人民币 25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 5.2 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本期债券无评级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
大厦 21 层、22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无异议函,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除发行人和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I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864,100.00 万
元。发行人担保对象主要为张家港地区的国有企业。目前被担保企业大多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如果被担保公司未来出现大规模偿付困难,不能及时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业绩。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 599,657.21 万元、622,967.34 万元、724,117.83 万元和 658,246.0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28%、7.73%、8.96%和 8.48%。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占比
较大的为应收张家港市金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16,000.00 万元、应收张家港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161,250.00 万元、应收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80,000.00 万元、应收张家港市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000.00 万元,以及应收双山综合开发公司 33,000.00 万元,虽然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国有、公有企业或政府部门构成,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如果欠款单位经营状况出现异常,其他应收款将可能不能按期得到偿还,这可能导致公司资金链紧张,从而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业务的正常经营。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 2,798,542.65 万元、3,376,826.05 万元、3,554,690.65 万元和 3,493,364.13 万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56.86%、60.23%、66.66%和 69.91%,占比较大。发行人安置房、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设周期长,大部分资金需要先行垫付,公用事业板块也需要大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