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出资,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
代表人:梁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MXJX20R,公司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截
止 2025 年 6 月末实收资本 2000000 万元,其中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出资
1,803,921.57 万元,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投)对本公司出资196,078.43 万元。
2.所处行业、经营范围
公司所处行业为资本市场服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投资和运营;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对投资项目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本公司的母公司及公司治理结构
本公司母公司是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财金集团),最终控制方是山东省财政厅(以下简称山东省财政厅)。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 4 家,三级子公司 12 家,共 16 家,详见本附注七、1.“在
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
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5 年 1-6 月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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