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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06 15:34:57 股吧网页版
13797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06


债券代码:137977.SH 债券简称:22 财证 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
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B 座)26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日期:2025 年 3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作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2 财证 03”,债券代码“137977.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原监事会成员情况

发行人原设监事会,为发行人内部监督机构,成员 3 名,为监事会主席李武松先生、监事陈元先生、监事牟蔚女士。

(二)调整原因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发行人调整内部监督机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规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并同步对《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因任期届满且发行人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李武松先生不再担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职务,陈元先生和牟蔚女士不再担任发行人监事职务。

(三)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为调整后的发行人内部监督机构,成员 3 名,为刘桂良女士(召集人)、周浪波先生、李武松先生,其中刘桂良女士、周浪波先生为独立董事,均从事会计相关工作 5 年以上,李武松先生为职工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保持一致。上述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决策情况

2025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 202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内部监督机构并修订<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影响分析

上述调整事项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等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调整后的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信证券作为发行人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等文件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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