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8
关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派发现金红利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4 中泰 Y1 债券代码:240939.SH
债券简称:22 中泰 Y1 债券代码:137957.SH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6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2中泰Y1、24中泰Y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发现金红利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6年7月3日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发现金红利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发行人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拟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发行人在已公开发行的永续次级债券(“22中泰Y1”、“24中泰Y1”)的发行条款中约定:“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派发现金红利属于向普通股股东分红的情形,触发相关条款,发行人将根据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付息日的约定,支付对应各期永续次级债券的利息,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本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系正常利润分配,不会对发行人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触发相关条款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发行人将合理安排资金,保障永续次级债券按时足额付息。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此次发行人因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而触发永续次级债券相关条款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派发现金红利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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