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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07 20:41:26 股吧网页版
137953:富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07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i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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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559,961.24万元、818,170.62万元、942,678.15万元和965,939.3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24%、21.54%、23.66%和23.51%,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存在应收账款一定时期内沉淀而导致的资产流动性较差的风险。

(二)发行人进口原材料主要为光纤预制棒,目前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受国内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和货币供求关系的影响。汇率的变动将会影响公司以外币计价的贸易往来,从而引起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产品出口价格以及现金流量的变化。因此未来人民币汇率的走势不确定性较强,从而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三)发行人自 2017 年起,将母公司所持有的富通科技园区研发大楼和总部经济大楼、杭州三瑞大厦等房产重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并以公允价值计量,后续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019 年,发行人将 2019 年度母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 21,459.03 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仍在其他综合收益核算。如发行人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估值有所波动,将可能影响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 398,156.70 万元、452,433.29 万元、556,995.91 万元和 584,902.67 万元。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及产成品。产成品主要是以销定产,库存时间较短,而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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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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