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4
债券简称: 21 电建 04 债券代码: 188554.SH
G22 电建 1 185332.SH
22 电建 Y1 137942.SH
22 电建 Y2 137943.SH
22 电 YK01 138616.SH
23 电 YK01 115453.SH
23 电 YK02 115454.SH
23 电 YK03 115546.SH
24 电建 K1 240573.SH
24 电建 K4 241975.SH
24 电建 K5 241976.SH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 年 1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限公司公司债券(“21电建04”、“G22电建1”、“22电建Y1”、“22电建Y2”、“22电YK01”、“23电YK01”、“23电YK02”、“23电YK03”、“24电建K1”、“24电建K4”和“24电建K5”)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
根据《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发行人审计机构发生变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不再担任发行人年报审计机构,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财务审计主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财务审计参审所。
(一)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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