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债券简称: 21 电建 04 债券代码: 188554.SH
21 电建 05 188790.SH
G22 电建 1 185332.SH
22 电建 Y1 137942.SH
22 电建 Y2 137943.SH
22 电 YK01 138616.SH
23 电 YK01 115453.SH
23 电 YK02 115454.SH
23 电 YK03 115546.SH
24 电建 K1 240573.SH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董事、监事变
动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4 年 9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1电建04”、“21电建05”、“G22电建1”、“22电建Y1”、“22电建Y2”、“22电YK01”、“23电YK01”、“23电YK02”、“23电YK03”和“24电建K1”)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经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为丁焰章、王斌、姚焕、彭冈、刘易,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孙子宇、张国厚、窦皓,发行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为周春来、杨献龙、张念木;经发行人工会主席联席会议选举通过,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为王成海,发行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为梁小成、张军。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变动
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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