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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137936: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14


债券代码:137936 债券简称:22 杭资 K1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2022 年 10 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
册(证监许可〔2020〕470 号)。

2、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本期债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B.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C.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A. 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B.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
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专业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6)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不进行信用评级。

5、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6、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2.20%-3.2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具体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视发行时上交所相应交易规则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T-1 日)14:00-17:00 向网下投资
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专业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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