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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31 14:11:36 股吧网页版
137922: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31


2022 10 31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期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余额合
计为 260,505.03 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的 7.23%,占发行人净资产的 18.70%。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是用于银行贷款抵质押的土地、房产等。如果发行人抵质押贷款出现违约等风险,发行人将失去抵质押资产的所有权。因此,数额较大的抵押资产带来的不确定性将给发行人造成一定的财务风险。

2、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225,105.76 万元、257,863.06 万元、323,014.80 万元和 356,558.77 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比例分别
为 7.88%、7.84%、9.39%及 11.74%。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 5 年
以上的应收款账面余额较大,其中应收株洲市商务局 17,954.39 万元,应收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 14,500.00 万元,发行人对以上两笔账龄较长的其他应收款均未计提坏账准备。若未来因其他因素导致上述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进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偿付。

3、房地产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经营土地开发、房地产业务及基础设施代建等。房地产开发及作为房地产开发上游行业的土地开发等,具有较强的周期性,易受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政策影响。在当前宏观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加大,房住不炒等政策调控
下,发行人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面积大幅下滑。若未来房地产业务政策调控进一步加强,发行人房地产项目的开工及竣工面积进一步下滑或株洲市商品房销
售价格大幅下滑,将会对发行人房地产业务造成较大影响,进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偿付。

4、土地政策变化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名下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为株洲市国资委于 2009 年至 2014 年注入发行人名下,且均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对于已注入发行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发行人主要通过土地整理并完成出让,最后实现收益。若未来地方政府对于土地使用权整理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发行人无法通过对已注入其名下的土地进行整理最终实现收益,将会对发行人土地业务造成较大影响,进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偿付。

5、会计科目调整风险

2018 年度,发行人将账面列示的以赚取租金为目的而持有且已用于对外出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云龙发展中心、现代服务业总部园区 D6 栋、现代服
务业总部园区 F7 栋、华强 01 加油站、华强 02 加油站、云峰 02 加油站、云龙 01
加油站、云龙 02 加油站、云龙 03 加油站、云龙 07 加油站、云龙 05 加油站、云
峰 01 加油站、轨道 03 加油站、云龙 06 加油站、长龙加油站、轨道 02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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