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0 09:59:11 股吧网页版
137898:重庆迈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回售实施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债券代码:137898.SH 债券简称:22 迈瑞 G1
重庆迈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回售实施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重庆迈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发行人发布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回售登记;若投资者未做回售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发行人不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发行人回购部分债券将按交易所规定及时予以注销。

4、本次回售登记可以撤销,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9 月 1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
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业务。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简称:22 迈瑞 G1

2、债券代码:137898.SH

3、发行规模:10.00 亿元

4、回售登记期:2025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9 月 15 日。

5、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一手为 10 张)的整数倍。本次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于债券存续期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以 100 元/张的价格(不含利息)卖出“22 迈瑞 G1”债券,且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请投资者对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进行慎重判断并做出独立决策,本公告不构成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建议。

6、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登记,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登记可以撤销。如果当日未能
登记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登记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登记(限回售登记期内)。

7、回售登记: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回售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本公司做出的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决定。

8、本次回售登记可以撤销,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9 月 1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
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业务。

9、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5 年 10 月 14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10、发行人不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发行人回购部分债券将按交易所规定及时予以注销。

二、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回售资金。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重庆迈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月台路12号附1号

电话:023-65313162

联系人:刘林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78号中海中心30层

电话:010-57672250

联系人:熊立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阳阳

电话:15201122684

地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