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4 17:58:33 股吧网页版
13789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2 常通 01 185398.SH

22 常通 02 137897.SH

23 常通 01 251947.SH

24 常通 01 240928.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85398.SH,债券简称:
22 常通 01)、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代码:137897.SH,债券简称:22 常通 02)、常州市交 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 券代码:251947.SH,债券简称:23 常通 01)、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240928.SH,债 券简称:24 常通 0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 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常州市交
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于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江筛扣。根据发行人董事会决议,任命陆晓燕为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一)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简历如下:

江筛扣,男,1965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常州电机电器总厂财务科科员,深圳三合电气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常州宝马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常州丽华快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州城铁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总经济师,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州城铁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新任人员安排及基本情况

姓名 陆晓燕

职位 董事

联系地址 常州市龙锦路 1259-1 号 801 室

电话 0519-85578576

陆晓燕,女,1973 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常州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出纳,常州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纳,常州录安洲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常州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财务负责人,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经理、常州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财务负责人,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常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三)所需决策程序及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任免变动已经公司有权机构决议通过,相关人员变动已履行必要程序。
二、相关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