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三)
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及总部地址
公司名称: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北郊新祺周大道 99 号。
2、业务性质及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所属行业和主要产品:商务服务业。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金融投资及咨询服务;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典当、担保行业的投资;对非公开交易的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融资及金融研究,企业重组、并购咨询等经营业务;实业经营;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省人民政府或省财政厅安排的重大项目投资,包括重大产业化项目、上市公司培育等项目的引导性投资,科技风险投资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等项目的开发性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项目及市政等项目的基础性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国内贸易;其他行业的投资及管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除外)。
3、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1)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海南兴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春翰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春正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赣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海南江金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昌财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江西省金控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金弋数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赣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期减少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江西金濂实业有限公司。
4、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
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司在编制和披露财务报告时遵循重要性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重要性。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作出专业判断的相关交易和事项,并充分披露具体情况、相关专业判断的理由及依据、以及与之相关的具体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等。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
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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