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12
债券简称:21 首股 01 债券代码:188587.SH
债券简称:22 首股 04 债券代码:137728.SH
债券简称:22 首股 05 债券代码:137873.SH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和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
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零二五年六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统称“募集说明书”)、《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统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作为 21 首股 01、22
首股 04 和 22 首股 05 等三只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华泰联合证券”)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于2025年6月7日披露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披露累计涉案的金额:142,452.82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金额为77,787.0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金额合计为64,665.73万元。
●上市公司所处诉讼地位:原告、被告、申请人、被申请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作出最终判决,目前尚无法判断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诉讼及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人民币142,452.82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0%。
1、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案件一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平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北京市昌平一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对公司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市昌平一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平一建”或“原告”)
被告: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开股份”或“被告”)
2)案件事实
2017年6月,原告与被告签订《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原告承接位于昌平区东小口镇G05-3、G08-1地块居住小区及配套公建项目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程。后原告与被告又分别签订了《昌平区东小口镇G05-3、G08-1地块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昌平区东小口镇G05-3、G08-1地块居住小区及配套公建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目前案涉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因双方对工程款结算及支付存在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支付相关款项。
3)原告诉讼请求
①请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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