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3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江苏海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海晟控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54 号”核准。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江苏海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发行总额内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本期债券不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具体的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4、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品种二为 5 年期。。
5、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70%-3.70%;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20%-4.2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6、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
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相
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0、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挂牌转让手续,本期债券具体挂牌转让时间另行公告。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江苏海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15、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6、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7、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8、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发行。
19、本期债券含交叉违约保护条款,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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