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审 计 报 告
希会审字(2024)3776 号
目 录
一、审计报告......(1-3)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4-5)
2.合并利润表 ......(6)
3.合并现金流量表......(7)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8-9)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10-11)
2.母公司利润表 ......(12)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3)
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15)
三、财务报表附注 ......(16-124)四、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1年12月11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0007318392722,法定代表人:张杰,注册资金:人民币135,156.4415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授权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产(股)权交易;商业信息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188号。
(二)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根据本附注三列示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将持续经营,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承诺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经营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因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按照本准则规定进行调整的,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合并现金流量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加上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为合并成本。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时,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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