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14 10:08:19 股吧网页版
137848:关于召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22兵国0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13


证券代码:137848 证券简称:22兵国01

关于召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54.59%股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然气有限公司60%股权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障投资者权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证券代码:137848

(三)证券简称:22 兵国 01

(四)基本情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发行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 兵国 01”,债券代码“137848.SH”,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3 亿元,期限为 3+2 年期。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3年3月9日

(四)召开时间: 2023年3月10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3年3月10日 至 2023年3月10日

(六)召开地点:非现场形式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持有人会议采用非现场的形式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表决方式:记名投票,2023年3月10日下午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签字盖章后的表决票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方式表决(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并于会议召开日后5个交易日内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表决票原件到达之前,电子邮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以电子邮件为准。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外,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表意见或进行说明,也可以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1)发行人;(2)本期债券担保人及其关联方;(3)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方或发行人的关联
方;(4)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5)其他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方或发行人的关联方持有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总额。3、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无偿划转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议案详见《关于召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同意93.33%,反对6.67%,弃权0.00%

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见证,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其他



六、附件

《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3 日
以下为盖章页,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