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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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有息负债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金额为 492.04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
为 49.01%。发行人有息负债占比较高。由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入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且有息负债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存在上升趋势,发行人面临有息负债余额较高的风险。
2、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17,216.54万元、612,135.47万元、812,282.41 万元和 827,058.83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5.09%、6.15%、8.00%和 8.24%,主要为应收淮安经开区财政局款项;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
别为 4,438,384.80 万元、4,846,159.93 万元、3,895,122.68 万元和 3,824,632.13 万
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4.19%、48.71%、38.37%和38.10%,主要为对淮安经开区财政局及区内国有企业的往来应收款。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42,769.26 万元、132,218.74 万元、240,527.04 万元和36,446.65 万元,2019 年以来营业收入回款规模较小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上升。此外新增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包括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淮安开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盱眙经发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等,也导致应收账款的提高。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规模较大,且持续上升,存在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持续快速增长及回款较慢的风险。
3、存货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 1,997,950.94 万元、2,545,423.78 万
元 、3,374,352.78 万元和 3,404,807.33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4.39%、25.59%、33.24%和 33.91%。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开发成本、代建工程成本、待开发土地成本。若发行人未来资金出现紧缺,资产短期内无法快速变现,将对其资金周转和业务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4、对外担保的代偿风险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非经营性担保余额为
1,652,347.59 万元;占发行人 2022 年 3 月末净资产的比重为 37.43%。发行人的
对外担保比例较高,虽然被担保人主要为淮安地区国有企业,代偿风险较小。但若出现意外情况导致被担保人出现违约,仍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发行人孙公司淮安开发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对手方为淮安开发区内中小企业,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经营性对外担保余额 18.14 亿元,涉及
被担保企业 170 家,截至 2021 年末,担保公司累计发生代偿余额 1,129.25 万
元,尚在追讨中,另有 3,015万元债权转让后由淮安市淮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追讨,若后续经营性担保业务新增大额代偿,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及偿债造成不利影响。
5、政府补贴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分别收到政府补助 1.00 亿元、1.25 亿元和 4.47 亿元,报
告期内政府补助波动较大且在利润总额中的占比较高。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政府补助的可持续性将对发行人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6、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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