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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16 09:15:15 股吧网页版
137815: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1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 105 号海洋商务楼)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 15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7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无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13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发行人未来建设项目较多,在建的市场建设项目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因此公司对直接及间接融资需求较大,外部融资依赖性增加,未来债务负担加重,还本付息压力有所增加。负债中合同负债占比较高是因为发行人主要业务收入基本采用预收方式,如市场商铺租金预收,具有递延收益性质,无到期偿债压力。由于商铺租金预收周期一般为一年以上,该类流动负债也体现出一定非流动负债的特性。虽然短期债务的偿债压力不大,但随着公司市场建设规模的扩大,将需要较多长期的资金供给与之匹配。报告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 86.49%,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金额达 790,597.54 万元,面临较大短期还债压力的风险。

2、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478,381.91 万元、523,429.38 万元、
507,859.09 万元及 495,576.43 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45,613.72 万元、
390,078.10 万元、404,356.47 万元及 400,745.18 万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固定资产中大部分为国际商贸城的房屋及建筑物和通用设备,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 47,116.35 万元,是由于子公司海城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在的辽宁海城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影响对市场经营分部的固定资产提取了减值准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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