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更正公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〇二五 年 四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泰州城投”)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发行人存量公司债券“22 泰城 G1”、“22 泰城 G2”、“22
泰城 G3”、“23 泰城 G1”的受托管理人,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泰州市城
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 年 6 月
28 日披露《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3 年度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一、因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调整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前期差错更正及
追溯调整的公告》,发行人出于谨慎性原则对贸易业务按照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
了重新梳理,发行人部分贸易业务应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为更
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
收入和成本,经发行人董事会批准,发行人对 2021-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9 月
报告期内各期报告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对相关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
追溯调整。
根据以上更正情况,对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进行更正如下(更正内容加粗):
1、2022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更正内容 1:
更正前:
2021-2022 年度,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业务板块 收入 成本 毛利 收入占 收入 成本 毛利 收入占
率 比 率 比
工程建设施工 454,635.37 394,072.47 13.32 55.00 434,687.72 400,233.74 7.93 56.48
贸易业务 131,695.20 128,930.35 2.10 15.93 103,949.70 102,508.83 1.39 13.51
基础设施建设 64,272.59 62,220.32 3.19 7.78 111,091.12 108,986.71 1.89 14.44
商品房建设 54,754.58 59,907.20 -9.41 6.62 28,296.40 27,208.00 3.85 3.68
安置房建设 5,832.83 10,543.34 - 0.71 3,347.37 2,235.11 33.23 0.43
80.76
自来水安装 9,836.10 6,706.77 31.81 1.19 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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