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祖坤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8,232,101,3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8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 395,140,866.9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此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披露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 √ 不适用
CONTENTS
目 录
004 第一节 054 第七节
释义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006 第二节 058 第八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优先股相关情况
018 第三节 060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债券相关情况
042 第四节 076 第十节
公司治理 财务报告
045 第五节 078 第十一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04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母公司、方正证券 指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期后 指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
新方正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指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 指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社保基金会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方正承销保荐 指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民族证券”)
方正和生投资 指 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方正中期期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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