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13
债券代码: 185563.SH 债券简称: 22 锡产 Y1
债券代码: 185665.SH 债券简称: G22 锡 Y2
债券代码: 185736.SH 债券简称: 22 锡产 Y3
债券代码: 137781.SH 债券简称: 22 锡产 Y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之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或“产业集团”)发行的“22 锡产
Y1”“G22 锡 Y2”、“22 锡产 Y3”和“22 锡产 Y4”债券受托
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为规范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债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发行人对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原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时废止。发行人于 2023 年 3 月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这一事项,公告具体内容如
下:
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产业集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已于 2023 年
3 月 7 日经发行人领导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3 月 9 日
经发行人行政发文程序印发执行。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认为,本次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优化完善产业集团信息披露自律规则体系,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议的有效性。发行人上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对投资者权益无不利影响。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义务,切实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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