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01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西街 168 号)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2022 年 8 月 29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 提 示
1、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01 号”注册。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已发行 20 亿元。本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2、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分析,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363.25 亿元(2022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14 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3.96%,母公
司资产负债率为 66.13%。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50%-3.5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
询价区间内确定。
8、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9 月 6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
行询价簿记,并根据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2 年 9 月 6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四)配售”。
10、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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