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3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中航产融大厦 42层 4216 室)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增信情况 由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牵头主承销商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期债券评级:AAA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主营业务收入规模较小的风险
近三年末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91.63 万元、35.17 万元、
754.56万元和 607.86 万元。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要是基金管理费收入和咨询费收入,从近三年的数据来看,收入规模较少,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为投资型企业,主要的利润来源为投资收入,计在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
(二)期间费用占主营收益比重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 6,758.33 万元、13,711.23 万元、
15,351.29 万元和 4,098.63 万元,占当期主营收益的比例分别为 87.28%、37.39%、31.20%和-15.74%,总体上公司期间费用占当期主营收益的比例较高,可能导致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降低,从而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波动对发行人利润影响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4,765.26 万元、6,272.70 万元、
21,598.28万元及-22,357.53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波动较大,主要来自其投资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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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