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3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中航产融大厦 42 层 4216 室)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04 号)。
2、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91.63 万
元、35.17 万元,754.56 万元和 607.86 万元。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净利润为 3,770.15 万元、6,548.74 万元,23,250.37 万元
和-19,809.32 万元。
4、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6%-3.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发
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专业机构投
资者中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5、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的配售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共同确定。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6、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传真或邮件发送《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最低认购单
位为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
规定的除外。
7、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8、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9、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0、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发行。
释义
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发行人、本公司 指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
业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
业公司债券
本期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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