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9
债券简称:22 昆租 01 债券代码:182501.SH
22 昆租 02 137775.SH
23 昆租 03 115262.SH
23 昆租 01 115166.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进行重大投资事项的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2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昆明安居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重大投资事项的背景及原因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企业本部发生重大投资行为的公告》,根据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部署,根据第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 74 次会议、第十五届市人民政府第 16 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昆明市住房板块深化国企改革实施方案》:“为顺利构建昆明市住房板块企业,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先期对昆明公租房公司(现为昆明安居集团)与昆明佳湖房地产公司进行战略整合,将市国资委持有昆明佳湖房地产公司 90%的股权采取合规转让的方式实现昆明公租房公司(现为昆明安居集团)和昆明佳湖房地产公司的整合”的实施路径,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拟采用非公开有偿协议转让方式,并购市国资委持有的昆明佳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股权。
二、投资合同基本情况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甲方)与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关于昆明佳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90%的股权(实缴出资额 4500 万元人民币)转让至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受让标的公司 90%的股权(实缴出资额 4500 万元人民币)。
2、标的股权完成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标的公司将变更为由乙方持有 90%股权(实缴出资额 4500 万元人民币)的控股公司。
(二)转让对价
双方同意:以标的企业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 1,132,663,327.32 元为基础,按照甲方持股比例 90%计算为:
1,019,396,994.59 元 , 乙 方 受 让 甲 方 所 持 标 的 股 权 的 对 价 为 人 民 币
1,019,396,994.59 元,大写(拾亿零壹仟玖佰叁拾玖万陆仟玖佰玖拾肆元伍角玖
分)(“转让价款”)。
(三)转让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
三、交易标的情况
表:交易标的 2022 年度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财务指标 金额 占比(%)1
总资产 14.18 2
昆明佳湖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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