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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8 15:35:03 股吧网页版
13775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债券简称:21 华发 01 债券代码:177557.SH

债券简称:22 华发 03 债券代码:137752.SH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1 华发 01”,债券代码 177557)、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2 华发 03”,债券代码 13775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一)履行担保责任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11 月 2 日公告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
行担保责任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1、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2022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参股公司惠州大亚湾康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间接持有 44.22%股权,以下简称“康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以下合称“贷款银行”)签订《银团贷款合同》,款项用于自在城花园项目 C、D、A1 地块住宅部分的开发建设,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5 年。其中
42,256.25 万元贷款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到期(以下简称“到期贷款”)。

2022 年 12 月 25 日,根据贷款审批要求,发行人与贷款银行签订《银团贷
款保证合同》,就康成公司在《银团贷款合同》中的债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费用等,担保期限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康成公司股东湛江承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承泺”)、广东天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合计按公司担保金额的 55.78%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发行人按《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履行担保责任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为止。同时,天润集团以其直接持有的康成公司
33%股权向贷款银行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在发行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2、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根据康成公司和贷款银行签订的《银团贷款合同》,上述 42,256.25 万元贷
款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到期。因房地产市场下行,康成公司销售、回款等效率
转慢,现金流紧张。康成公司的其他股东亦表示经营困难,当前无法提供资金以偿还本次到期贷款。康成公司无法足额偿还贷款的本金为 30,334.56 万元。

根据《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约定,如果《银团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的,发行人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发行人已按照《银团贷款合同》《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将担保履约款 30,334.56 万元支付至贷款银行指定的康成公司还款账户。

(二)出售资产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告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政府收回收购方式盘活深圳前海冰雪世界项目未建商业用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华置地”)收到深圳土储中心发来的《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协商收回收购前海冰雪世界项目 7块商业用地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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