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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22 17:11:41 股吧网页版
137749: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2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华光大道 18 号)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发行人承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信息披露,强化治理结构、业务运营模式等信息披露,强化企业自身经营信息、项目信息和财务信息披露,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的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发行人承诺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募集资金用途
合法合规,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违规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地方政府对本期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持续为负。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4,903.05万元、-224,721.70 万元、-22,545.25 万元和-46,753.70 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发行人大规模资金投向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致,此外发行人与湖北科投等其他东湖高新区内企业存在资金往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是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重要保障,如果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未能得到有效改善,又适逢货币政策紧缩,无法及时从外部获取流动性,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2、2019 年末至 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5.74、
5.35、5.28和 5.75;速动比率分别为 0.92、0.73、0.88和 1.36。2019年末至 2021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
455,912.47 万元、553,026.98 万元、500,642.37 万元和 514,268.84 万元,占负债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39%、14.72%、10.76%和 9.85%。尽管发行人保持着较高水平的流动比率和较为充足的货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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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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