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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01 11:49:17 股吧网页版
137747: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0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 A1-10 金泰集团办公楼第三层 311室)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 6 亿元)

增信情况 由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
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联席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I

重大事项提示

一、2020年 9月 21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2294号),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

二、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36.78亿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1,202.04万元(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2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
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
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中泰证券担任
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凡通过认购、
购买或其他方式合法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

II

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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