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8-30 14:30:32 股吧网页版
137737: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30


声 明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期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I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近年来由于业务经营的不断扩张,资产规模和负债规模也随之上升。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5.79%、84.24%、84.32%、84.53%;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有息债务分别为1,200.62亿元、1,275.56亿元、1,335.75亿元、1,439.99亿元。由于融资租赁行业特性,发行人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公司债券、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等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业务规模扩大,导致有息债务也同步大幅增长,资产负债比率维持在相对高位。公司目前处于业务扩张期,资金需求量较大,有息债务规模总体增长较快,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未来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1,052,836.55万元、998,318.86万元、667,144.43万元、1,055,445.8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724,780.20万元、2,356,135.63万元、2,524,345.69万元、2,668,799.55万元,短期偿债规模较大。发行人近年来由于业务经营的不断扩张,流动资产规模和流动负债规模也随之上升。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81、0.85、0.79、0.84,速动比率分别为0.81、0.85、0.79、0.84。发行人流动比率以及速动比率呈波动上升趋势但整体较低,发行人未来可能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分别为1,228.49亿元、1,252.41亿元、1,301.72亿元、1,367.26亿元,占总资产比率分别为82.58%、78.89%、77.68%、76.78%,占比较大。发行人融资租赁客户主要包括航空、基础设施建设、船舶等行业,部分投放于钢铁、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发行人已对应收融资租赁款项的及时足额回收进行了严格的管理,但若承租人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以及技术更新的影响不能按期支付租赁款,则发行人将面临应收融资租赁款无法及时收回,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资产质量下降的风险。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不良应收融资租赁款分别为15.98亿元、16.55亿元、16.82亿元、16.82亿元,不良资产率分别为1.27%、1.29%、1.25%、1.19%,其中设备租赁资产不良率占比较大。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严格执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