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3
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市直机关办公大楼 2 号楼 8 楼)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人民币 40.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
本期发行期限 3+2 年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
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18、19 楼全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I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净资产为 5,563,009.64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3,750.84 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见发行公告。
(二)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95 家,其中一
级子公司 20 家,二级或三级子公司 75 家。尽管公司已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制度,但由于各子公司在主营业务和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对公司管理提出了较高要求,如公司对各子公司管理不够完善,有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发行人债务规模较大。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全部债务余额为
5,124,094.62 万元,负债总额为 6,278,738.7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3.02%,发行人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发行人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融资活动较为活跃。发行人所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工程施工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前期投入大特点,根据发行人当前的经营情况,公司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发行人债务规模有可能进一步增加,资产负债率可能进一步提高,从而影响发行人的持续融资能力。
(四)发行人长期偿债压力较大。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
余额为 4,117,426.25 万元,其中一年以内到期的有息债务为 275,151.75 万元,占有息债务总额的比例为 6.68%;一年以上的有息债务余额为 3,842,274.50 万元,在有息负债中占比为 93.32%。发行人长期有息债务占比较高,面临较大的长期
II
偿债压力。
(五)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存货
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