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3
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市直机关办公大楼 2 号楼 8 楼)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四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 18、19 楼全层)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 八月二十三日
重要提示
1、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抚州投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2940 号文)。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
2、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不设置超额配售。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
面值平价发行。
3、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
净资产为 5,563,009.64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3,750.84 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50%-3.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年 8月 24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
网下专业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
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9、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参照证券监督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0、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凡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公告中对本期债券发行的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有 关 本 期 发 行 的 相 关 资 料 , 投 资 者 可 到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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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