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9
债券代码:137728.SH 债券简称:22 首股 0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零二二年九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作为 22 首股 04 的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华泰联合证券”)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原募集资金用途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1814 号),发行人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完成发行本期债券,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30.00 亿元(含 30.00 亿元)。综合考虑目前
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 16.80 亿元拟用于偿付发行人已发行
公司债券的回售本金,剩余 13.20 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未来可能调整部分流动资金用于偿
还其他有息负债或项目兼并收购等。
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
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
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债务的具体事宜,其他有息债
务偿还明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兼并收购等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调整为偿还其他有息债务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22.00 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募集
资金已使用 16.80 亿元,用于置换公司债券 19 首股 02 的全部回售本金,剩余募
集资金 5.20 亿元拟由补充流动资金调整为偿还其他有息债务,拟偿还债务明细
情况如下:
表:拟偿还有息债务明细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债务类型 债权人名称 借款余额 拟偿还金额 到期日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贷款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0,000.00 30,000.00 2022/9/2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贷款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9,996.00 22,000.00 2022/9/29
合计 59,996.00 52,000.00
经核查,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调整为偿还其他有息负债符合
《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相关约定,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触发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发行人就上述事项已
履行内部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三、影响分析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发行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2 首股 04”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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