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3 年)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55.12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10.64%
,占总资产比重较高;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回的售电收入(含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两年以内(含两年)。发行人已经对应收账款按照单项测试和组合测试分别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但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如发生坏账,将对发行人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2、可再生能源补贴下降及回收的风险
目前公司电价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等机构的监督和管
理。2021 年 6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
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 号),规定自 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国家电价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对公司的经营绩效产生影响,如电价下降或补贴减少,则公司面临收入和利润下降的风险。发行人是华电集团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发行人部分新能源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的补贴范围,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账面余额合计 331.12 亿元。由于相应款项的回收与相关部门审核关联性较大,因此发行人可能面临无法回收相应补贴款项的风险。
3、发行人资本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
电力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风光场站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较长,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2023 年度,发行人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5.19 亿元。公司项目投资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大规模的资本支出会加重公司财务负担,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此外,资本投资与固定资产成本直接相关,如相关设备、主要零部件及原材料价格上涨,资本开支可能进一步扩大。
目录
重要提示......2
重大风险提示 ...... 3
释义...... 5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 6
一、公司基本信息...... 6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6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7
四、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8
五、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8
六、公司治理情况...... 17
七、环境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20
第二节 债券事项 ...... 20
一、公司信用类债券情况...... 20
二、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21
三、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24
四、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5
五、发行人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报告期内资信评级调整情况...... 29
六、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29
七、中介机构情况...... 31
第三节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 33
一、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33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33
三、合并报表范围调整...... 41
四、资产情况 ...... 41
五、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43
六、负债情况 ...... 43
七、利润及其他损益来源情况...... 46
八、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 46
九、对外担保情况...... 46
十、重大诉讼情况...... 46
十一、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46
十二、向普通投资者披露的信息...... 47
第四节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47
一、发行人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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